本文系陈凯律师2005年5月在北京大学召开的第二届青年律师论坛开幕式上的主题演讲.
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交流,今天讨论的这个主题让我想起一个典故,说的是东汉末年北海太守孔融因为得罪当权的曹操,被曹操下罪抄家,在抄家之前,孔融家里人让他的两个儿子逃跑,可是这两个小鬼没有跑,他们说了这样一句话:“覆巢之下,安得完卵?”意思是,连鸟窝都翻了,那么窝里的蛋还有能够保全的吗?这句话揭示了一个道理,就是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件事物的命运,都和它所处的大环境息息相关。
我们今天讨论青年律师的希望,那么青年律师的未来命运由什么决定?我认为是两个大环境的命运,一是国家法治的命运,另一个是律师行业的命运。
对于国家法治的命运,和大部分人一样,我本人十分有信心,我们的国家最终要走向法治,只是这个法治进程是快还是慢,是由我们来推动,还是我们只能在坟墓里讨论它的问题了。我们这一代律师究竟要做什么,究竟能做什么,究竟怎么做才能够缩短法治理想实现的时间?我想要做的和能做的一定有很多,但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法治国家,才好找到我们行动的方向。我理解真正的法治国家,并不是用法来治理国家这么一个概念能够涵盖的,并不是说我们今天出台了多少部法律,明天又有多少部法律生效施行,我们国家和社会的一切都有法律来规范,这样的国家就是法治国家,而只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的每一个主体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以法律的意识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人人以法为准则,这样的国家才能算得上真正的法治国家。因此,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培养民众的法治意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在培养民众的法治意识方面,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可为之处实在很多。律师因为自己的职业习惯,对一些公众没有看到或者已经看到但习以为常的问题,往往会去追问,去思考,这符合法律吗,这符合法律的规则和精神吗,这种追问和思考,正是公众表达法治理想,传递法治观念,唤起法治需要的起点,这种追问和思考,也是律师作为“在野法曹”的重要体现。
在这其中,公益诉讼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角度。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向社会传递信息往往可以引起较大范围的思考和讨论,可以使更多的公众接触到法律理念,并以此为起点,产生更多的法治需要。发动公益诉讼,在实践中很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也可能会存在一些误解,所以很多人即使发现了现实存在问题,也往往会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选择熟视无睹,选择继续沉默,这时一个律师的使命感和正义感就显得难能可贵了。前几年因为铁路春运涨价的问题,有一位姓乔的律师把铁道部给告了,当时说闲话泼冷水的人很多,有人说他是为了出名,有人说他爱管闲事,有人说他小题大做,但事实是什么呢,我们看到今天“听证会”这个名词开始广泛地进入公众的视野,有关的社会公共事务中的问题是否听证等问题正广泛地引起公众的讨论和关注,例如这一段时间,就在我们会场北边的圆明园,也因为一个听证问题搞得全国关注。这就是这位律师的历史作用,退一步讲,我认为不管其个人的动机和目的何在,只要这有利于推动法治,是应当得到肯定和支持的。
以上只是讲了一个角度和一个例子,但我相信其他的角度和例子会有很多,律师们不乏这样的智慧,我们这一代律师一定可以在推动国家法治进程方面发出更强更大的声音。
前面讲的是国家法治的命运,还有一个命运是律师行业的命运。
中国有句古话:“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如果一个行业不怎么样,那么作为其中的从业者,其命运可想而知。律师作为一个服务性质的行业,其公众形象决定了行业的命运,如果失去了公众的认可和信任,行业的命运将受到很大的挑战。这里我举一个例子,京城的房地产中介行业,由于连续发生了大面积的欺诈客户的案件,导致这一行业在市民中的口碑和形象极其之差,而最终受损害的是行业本身,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房地产市场空前繁荣的背景下这一中介行业仍然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了。或许,正如“信息不对称”理论所揭示的那样,这种中介行业将最终走向消亡?
对比我们的律师行业,今天同样面临这样的挑战,我们作为其中的每一个从业者,怎么能不兢兢业业,怎么能不小心谨慎,每每想到这些,我都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此时,我想起了美国前总统里根说过的一句话:我们不做,由谁来做!而毛主席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所以各位,生存还是死亡,我想每个人都将,并且都将以实际行动作出选择,历史也将对我们做出选择。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