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海尔集团3千余万元执行异议案胜诉
2004年11月22日,广州海事法院通知陈凯律师,其代理的青岛海尔集团公司执行异议案,法院裁定驳回执行申请人深圳某公司的追加青岛海尔集团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申请。至此,陈凯律师完成委托目标。 本案是一起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的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以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为由,申请追加青岛海尔集团公司为被执行人,陈凯律师与山东省十佳杰出青年王亚平律师共同代理本案,获得胜诉。 陈凯律师的出色执业记录保持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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